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缓解购房压力
为了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调整部分情形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具体调整如下:
一、提取时限延长至三年内可分次提取
现行的“建造、翻建、大修或加层扩建自住住房提取”、“购买一手、二手自住住房(一次性付款)提取”、“购房首付款提取”、“既有住宅安装电梯提取”的提取时限均由一年内可分次提取延长至三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下,提前部分还款和结清贷款的提取时限延长至结清之日起三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的金额。
三、“职工或直系亲属重大疾病提取”
“职工或直系亲属重大疾病提取”的提取时限由一年内可分次提取延长至三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包括保险补偿部分)。
以上所有情形超过提取时限将不予提取。本调整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阳江市旨在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并保障改善民生。这一举措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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